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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公告 李婉瑜 - 教務處 | 2025-05-20 | 點閱數: 86
113 學年校內語文競賽成績 一年級硬筆字競賽 名次 班級 學生姓名 1 105 呂云心 2 101 林書宇 3 103 洪緁均 佳作 104 劉芯瑜 佳作 105 張忻彤 二年級硬筆字競賽 名次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吳峻志 - 教務處 | 2025-04-30 | 點閱數: 63
大光國小 113 學年度六年級畢業生市長獎給獎實施計畫如附檔。 請有興趣想申請的六年級畢業生參閱實施計畫,並填寫導師發的「市長獎申請表」再附上完整的「佐證資料」,於 5 月 12 日(一)前提出申請,以利審查積分,謝謝。
公告 吳峻志 - 教務處 | 2025-04-15 | 點閱數: 71
轉知 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申請辦理「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個人、團體與機構實驗教育」申請作業說明(如附件),詳如說明: 一、本市申請案採線上申請,資料上傳時間訂於 114 年 4 月 1 日(星期二)至 4 月 30 日(星期三)止,請申請人完成線上申請後,於 114 年 5 月 5 日下午 4 時前,將完整申請書紙本送至申請人學區設籍學校,未送交或申請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申請。 二、線上申請網址為: https://nee.tn.edu.tw/,由申請人註冊填寫。 三、國小六年級申請國中階段,由未來設籍國中學校辦理;國中三年級申請高中階段,上傳資料由承辦學校線上審查或由未來欲簽訂合作計畫高中辦理。請申請人在申請頁面中...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呂坤岳 - 教務處 | 2025-04-02 | 點閱數: 81
一、依據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4 年推動辦公室第 3 次工作會議辦理。 二、教育部因材網在使用過程中並不會儲存學生個人資料(如地址 話等),也不會主動透過通訊軟體聯繫家長或登門拜訪。 三、近日發現有不肖人士假冒教育部因材網之名,透過電話、 Facebook 、 LINE 等通訊軟體,甚至登門拜訪,向家長詢問學生的學習情況。請家長務必提高警覺,若接獲類似訊息,請立即保存相關證據,並撥打「165 反詐騙專線」。 四、若家長或學生曾透過問題回報反映問題,留下聯絡電話或信箱,客 服會以官方電話 04-2218-1033 、 04-2218-1110 或客服信箱 ai.ntcu.edu@... 觀看完整文章
吳峻志 - 教務處 | 2025-03-31 | 點閱數: 86
【免費講座】 報名連結: https://go.hef.org.tw/758h5b  2025 森林小學巡迴演講-教出會思考的孩子:呵護網路世代的創造力   網路究竟是成為工具還是毒害? 避免迷失其中,並保持獨立思考的能力,才是關鍵!   有些孩子, 能夠從網路中篩選出有價值的資訊,辨別假訊息,保持自我,勇於提問, 不被短影音和讚數所綁架,這些正是能夠掌控數位時代的重要能力。   邀請您一起,幫助孩子在數位世界中,培養自由思考與真實自我的能力!   4/12(六)... 觀看完整文章
洪聖育 - 教務處 | 2025-03-17 | 點閱數: 60
說明:   1.強化弱勢族群孕產婦健康管理,提升規律產檢率及孕產相關健康識能,提供高風險孕產婦自孕期至產    後 6 週之衛教諮詢、關懷追蹤及資源轉介等服務。 2.計畫內容如附檔。
公告 特教組 - 教務處 | 2025-03-10 | 點閱數: 74
一、主辦單位:臺南市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 二、合辦單位:臺南市立圖書館 三、參展學校: (一)國小組:麻豆國小、成功國小、新化國小、永福國小、學甲國小。 (二)國中組:和順國中、新東國中、西港國中、南新國中、後甲國中、建興國中、忠孝國中、德光高中、興國高中。 四、展覽時間: (一)國小組: 114 年 3 月 26 日(星期三)至 4 月 13 日(星期日)。 (二)國中組: 114 年 4 月 16 日(星期三)至 5 月 4 日(星期日)。 五、展覽地點:臺南市立圖書館新總館 B1 兒童知識性讀物區(臺南市永康區康橋大道 255 號)。
公告 吳峻志 - 教務處 | 2025-02-21 | 點閱數: 354
大光國小 114 學年小學生活體驗日報名表如附件檔案,請有興趣參加的新生家長參閱附件,掃描 QR code 線上報名或到本校警衛室填寫紙本報名表,繳交報名回條給警衛室即可。 小學生活體驗日活動日期時間: 114 年 3 月 15 日(六)早上 9 : 20~11 : 20   如有問題請洽本校教務處: 2518465 ,分機 711 、 710  
吳峻志 - 教務處 | 2025-02-07 | 點閱數: 117
113 學年度第 2 學期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請領案,請符合資格學生於 114 年 2 月 14 日(五)前向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 一、本學期新申請者(新案),應檢具以下文件由學校彙整,初審後函報本局核辦。 (一)國防部、敘部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發恤亡給予撫令證書。 (二)戶籍謄本及其他證明文件。 (三)申請書。 (四)優待名冊(加蓋關防)。 二、申請補助注意事項: (一)申請書之家庭情況(職業欄)必填寫完整。 (二)請領學生之公費,分為兩期,當年 7 月至翌年 1 月底止,計 7 個月,為第一學期;翌年 2 月至 6 月底止,計 5 個月,為第二學期。學生新申請就學費用優待公費,應自申請...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