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14 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定於 114 年 8 月 23 日(星期六)舉行投開票,有意參加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人員,即日起至 114 年 6 月 18 日(三)前至人事室填寫登記。
二、投票所工作人員得在工作地之投票所投票,但以戶籍地與工作地投票所均在臺南市為限。
三、登記資料可填寫希望工作之行政區次序,如遇希望派往之行政區有超額情形,則由區公所分派下一個序位之行政區。
四、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依「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工作費支給表」核發工作費。主任管理員 3,300 元,主任監察員 2,750 元,管理員 2,100 元,監察員 2,000 元,預備員 2,000 元。
五、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參加區公所辦理之投開票所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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