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北區大光國民小學108學年度一般長期代理教師
甄選簡章(ㄧ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
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 108年 7 月 25 日教育局公告編號 143367 。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
類別 |
代理職缺 |
正取名額 |
備取名額 |
聘期 |
備註 |
|
一般長期代理教師 |
長代缺,擔任科任教師 |
1 |
2 |
108/08/30-109/07/01 (實際期間依市府核定期間為準) |
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為主 |
|
英語長期代理教師 |
長代缺,擔任英語科任教師 |
1 |
2 |
108/08/30-109/07/01 (實際期間依市府核定期間為準) |
英語領域為主 |
- 報考英語代理教師,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參教育部 103 年 10 月 3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30108934 號函)。
(一) 通過教育部 88 年所辦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檢核者。
(二) 畢業於英文(語)相關系所者、畢業於外文系英文(語)組者、畢業於英文(語)輔系者、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修畢各大學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設之英語 20 學分班者。
(三) 聽、說、讀、寫皆達到 CEF 架構 B2(高階)級以上英檢者(含通過財團法人語言測驗中心 93 年度所辦「國民小學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者」)。
(四) 經縣市政府自行培訓檢核通過並發給相關證明者。
(五) 具國小英語加註專長教師證者。
- 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 受聘教師須視學校需求調配授課領域及節數,積極配合指派相關團隊訓練或活動。
- 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叁、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
第1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同時列為臺南市108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 |
|
第2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
第3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
肆、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一次公告時間:108年 7月 31 日(星期三)至 108 年 8 月 5 日(星期一)
二、公告方式: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http://www.tn.edu.tw/index.htm
本校網站https://www.tykes.tn.edu.tw/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
伍、報名日期、地點及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或第3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
第 1次報名時間 |
108年 7月 31 日(星期三)至 108 年 8 月 5 日(星期一) 每天上午 9時~12 時、下午 2 時~4 時 例假日不受理報名 (逾時恕不受理) |
|
第 2次報名時間 |
108年 8月 7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12 時、下午 2 時~4 時 (逾時恕不受理) |
|
第 3次報名時間 |
108年 8月 9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12 時、下午 2 時~4 時 (逾時恕不受理) |
二、地點及聯絡電話:本校教務處,電話:06-2518465轉 822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1份
(二)國民身份證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三)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 1份
(四)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五)臺南市 108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之成績單
(六)教學檔案資料一份( A4大小 5 頁以內)
(七)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 1份
四、方式: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
第 1次甄試日期 |
108年 8月 6 (星期二)上午 9 時 (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 |
|
第 2次甄試日期 |
108年 8月 8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 (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 |
|
第 3次甄試日期 |
108年 8月 12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 (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 |
二、地點:應試人員請於甄選日期當天至本校辦理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柒、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
一、試教(60%):
(一)範圍:
|
類別 |
教學年段/試教科目 |
教學版本/範圍 |
備註 |
|
一般長期代理教師 |
高年級/ 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 |
高年級翰林版/ 自選單元 |
自備教材、教具 |
|
英語長期代理教師 |
高年級/ 英語領域 |
康軒 Follow Me第 7冊/ 自選單元 |
自備教材、教具 |
(二)時間:每人 20分鐘。(第 19分鐘響鈴 1 次,第 20 分鐘響鈴 2 次,立即結束)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40%):每人 10分鐘。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
三、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 90分,最低為 70 分,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
捌、甄選結果公告、通知、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
ㄧ、甄選結果公告及通知:
|
第 1次甄試結果公告 |
108年 8月 6 (星期二)下午2時前 公告在教育局網站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
|
第 2次甄試結果公告 |
108年 8月 8 日(星期四)下午2時前 公告在教育局網站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
|
第 3次甄試結果公告 |
108年 8月 12 (星期一)下午2時前 公告在教育局網站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
二、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
第 1次招考成績複查 |
108年 8月 6 日(星期二)下午 4時前 |
|
第 2次招考成績複查 |
108年 8月 8 日 (星期四)下午 4 時前 |
|
第 3次招考成績複查 |
108年 8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 |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第 1次招考錄取人員須於 108年8 月 8 日(星期四)上午 11:00 到本校接受教評會審查,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第 2 次第 3 次招考錄取人員受教評會審查日期另行通知。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校門及網路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7日內繳交繳交勞動部認可之醫療機構所開具之體格檢查表予分發學校,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臺南市英語閱讀季
校園問卷
學習扶助測驗
友善校園問卷
品德行為準則問卷
人權環境問卷
體罰問卷
健康促進問卷
校園生活問卷 帳號
心理感受問卷
<---------------->
學生mail 帳號查詢
Email登入
學生mail密碼重設申請
學生Email登入說明
心理困擾問卷
學習基本能力測驗
全民資安素養自我評量
海洋防災及科普
海洋防災X海洋科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