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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大光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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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14-02-17 | 點閱數: 492

轉知衛生福利部於103121日以部授疾字第1030100007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指定徵用設立檢疫隔離場所及徵調相關人員作業程序與補償辦法」第十條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詳如附件請參閱。

  • 市府教育局函轉知衛生福利部指定徵用設立檢疫隔離場所及徵調相關人員作業程序與補償辦法第十條修正.pdf
    1) 市府教育局函轉知衛生福利部指定徵用設立檢疫隔離場所及徵調相關人員作業程序與補償辦法第十條修正.pdf
  • 指定徵用設立檢疫隔離場所及徵調相關人員作業程序與補償辦法第十條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pdf
    2) 指定徵用設立檢疫隔離場所及徵調相關人員作業程序與補償辦法第十條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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