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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純華 - 教務處 | 2025-08-14 | 點閱數: 297

臺南市北區大光國民小學 114 學年度普通班長期代理教師

甄選簡章(ㄧ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 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普通班長期代理教師

二、代理職缺:合理員額缺1名。

三、錄取名額:科任正取1名,備取1名。

四、聘期: 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5731日。

五、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本案為計畫型補助經費,所增置之編制外代理教師,依本市公告之聘期辦理,若國教署停止補助,則編制外代理教師亦隨計畫停止補助而結束聘約關係。

六、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 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叁、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 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9 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

()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及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二、資格條件:

學校自辦甄選

1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 報名資格

  1.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 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報名資格

  1.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 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或大學以上畢業。

4 報名資格

  1.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 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或大學以上畢業。

5 報名資格

  1.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 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或大學以上畢業。

 

肆、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一次公告時間:114 8 14日(星期四)至 113 8 20日(星期三)

 二、公告方式:(至少公告三處)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https://www.tn.edu.tw

本校網站https://www.tykes.tn.edu.tw/

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 http://104.tn.edu.tw/Jlis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 伍、報名日期、地點及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階段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後不再辦理後續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學校自辦甄選

1 次報名時間

114 8 14日(星期四)至 114 8 20日(星期

每天上午9時~12時、下午2時~4 例假日不受理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2 次報名時間

114 822日(星期五)上午9時~12時、下午2時~4  (逾時恕不受理)

3 次報名時間

114 826日(星期二)上午9時~12時、下午2時~4 (逾時恕不受理)

4 次報名時間

114 8 28日(星期四)上午9時~12時、下午2時~4  (逾時恕不受理)

5 次報名時間

114 9  1日(星期一)上午9時~12時、下午2時~4 (逾時恕不受理)

二、地點及聯絡電話:臺南市北區長榮路五段 277 號大光國小教務處(不得採線上報名) ,電話:

06-2518465710711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 1

(二)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影本 1

(三)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 1

(四)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五)教學檔案資料 1 A4 大小 5 頁以內

(六)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 1

四、報名方式:採實體報名,備妥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陸、甄試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1 次甄試日期

114821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2 次甄試日期

114825日(星期一)上午 9 (請於上午 8 30 分至教務處報到)

3 次甄試日期

114827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4 次甄試日期

114829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5 次甄試日期

1149  2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二、地點:本校教室

柒、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60%)

()範圍:114學年度五上社會科翰林版,自備教材、教具。

()時間:每人 10分鐘。(第 9分鐘響鈴 1 次,第 10 分鐘響鈴 2 次,立即結束)

 ()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40%)每人 10分鐘。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

三、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 90 分,最低為 70 分,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

捌、甄選結果通知、成績複查、公告錄取及報到

一、甄選結果通知: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教師甄選委員會)審議甄選結果,以電子郵件寄發個人成績給考生。

1 次甄選結果通知

114 8 21日(星期四)下午 2

2 次甄選結果通知

114 8 25日(星期一)下午 2

3 次甄選結果通知

114 8 27日(星期三)下午 2

4 次甄選結果通知

114 8 29日(星期五)下午 2

5 次甄選結果通知

114 9   2日(星期二)下午 2

二、成績複查

()成績複查時間:

1 次甄選成績複查

114 8 21日(星期四)下午 3

2 次甄選成績複查

114 8 25日(星期一)下午 3

3 次甄選成績複查

114 8 27日(星期三)下午 3

4 次甄選成績複查

114 8 29日(星期五)下午 3

5 次甄選成績複查

114 9   2日(星期二)下午 3

()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

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

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名單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1 次甄選結果公告

114 8 21日(星期四)下午 4

2 次甄選結果公告

114 8 25日(星期一)下午 4

3 次甄選結果公告

114 8 27日(星期三)下午 4

4 次甄選結果公告

114 8 29日(星期五)下午 4

5 次甄選結果公告

114 9   2日(星期二)下午 4

四、 1 次招考錄取人員於 114 822(星期五)上午 830分至本校接受教評會審查,審查

 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第2

3 次第 4 次招第 5 次考錄取人員受教評會審查日期另行通知。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校門及網路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 7 日內繳交繳交勞動部認可之醫療機構所開具之健康檢查表予本學校,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14 條、第 15 條暨「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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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南市北區大光國民小學 114 學年度普通班長期代理教師簡章0814NEW.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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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臺南市北區大光國民小學 114 學年度普通班長期代理教師簡章0814NEW.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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