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臺南市大光國小

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左邊區域內容

:::

主內容區域

訪客 - 人事室 | 2011-06-17 | 點閱數: 908

有關擇(兼)領月退休金人員再任公立醫院醫療作業基金契約僱用人員,係屬由政府編列預算支給報酬者,爰其所任職務符合銓敘部10053日令所定全職工作之認定標準─即「從事編制內職務,或與編制內職務(正職)工作型態相當之職務」,應屬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0條所定再任應停發月退休金規定之適用 ,詳如附件請參閱。

:::

右邊區域內容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