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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作業要點及注意事項、臺南市 114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二、計畫目的:
(一)宣導及推廣學習扶助之實施成效,並表揚擔任推動學習扶助且持續投入辦理學習扶助並具成效之團隊,教學用心且成效卓越之教師,以及學習態度積極正向,學習成效進步,持續努力之學生。
(二)肯定與鼓勵學習扶助團隊及教師,持續投注的付出與用心。
(三)強化學生正向積極的學習態度,提升學生學習動機,確保學生基本學力。
(四)輔助各方政府落實學習扶助,協助學習低成就學生之學習。
三、旨案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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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 1 月 2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42603757 號函辦
理。
二、旨揭學分班薦送教師以具備該薦送教育階段之合格教師證書為必要條件,並以具備 CEFR B1 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證明者、實際參與雙語教學授課、非英文科專長教師優先,併請考量學校推動雙語教學之師資培育需求,依下列資格順位薦送需求名單:
(一)第一順位:參與教育部國教署「推動公立國民中小學雙語生活化校園計畫」及「補助高級中等學校校園雙語生活化學習計畫」之在職專任教師或 3 個月以上的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二)第二順位:參與本市自辦雙語教學相關計畫之在職專任教師。
(三)第三順位:參與本市自辦雙語教學相... 觀看完整文章
一、本會辦理「臺南市 115 年度 SUPER 教師獎甄選計畫」,請貴校鼓勵符合資格之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二、旨揭計畫之甄選資格、組別及推薦截止日期如下。
(一)現任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幼兒園)之教師,並為本會(或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入會滿一年以上之會員,任教年資滿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內未受行政記過以上之處分,及資格符合甄選計畫內容規定者,均可被他人推薦或自我推薦參加。曾獲選本市 SUPER 教師獎首獎或全國 SUPER 教師獎首獎者,不得再報名。
(二)參選組別有: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專等 5 組。各組 SUPER 教師獎首獎得主:每名獲頒獎金 10,000 元與榮譽獎盃一座。
(三)... 觀看完整文章
詳見法務部廉政署揭弊者保護專區 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0/1309611/。
一、 115 年度教師個別諮商輔導每位教師每年(非學年)原則以補助 6 小時諮商鐘點費(每小時補助 1,600 元)為上限,辦理方式如下:
(一)於教育局與合格諮商所簽訂契約前:
1.教師於 115 年 1 月 1 日起至契約簽訂前自行至合格之心理諮商所進行諮商者,得檢據向學校申請諮商鐘點費補助,所需費用先行由各校(園)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2、請各校(園)自本局與合格諮商所簽訂契約日起(屆時將另案函知)至 115 年 6 月 30 日止檢附經費收支清單報局請款。原始憑證留存各校(園),請加強內部審核並妥為保管,以備查核。
(二)於教育局與合格諮商所簽訂契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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